
@拉五梨律师,专攻文化娱乐与传媒法领域。她见过太多年轻人被“零成本孵化”吸引,最后却陷入天价违约金、账号被收回的困境。作为一位懂职业穿搭、也懂女性成长的律师,她常说:签约要清醒,内容才是护城河。光鲜背后是每天12小时的硬仗,别用青春赌不确定的未来。
搜狐号:从李子柒到浪胃仙,网红与MCN的纠纷屡屡登上热搜。在您看来,当下的网红解约纠纷呈现出哪些新特点?
拉五梨律师:根据我接过的咨询、处理的案件和观察到的趋势,除了双方的法律关系认定更加精细化、违约金司法调整常态化、账号归属裁判规则日趋清晰等特点,当前网红解约纠纷还呈现以下几个新特点:
1. 未成年人保护强化:
司法机关对MCN签约未成年人的行为采取更加严格的审查态度,如果是未满16周岁的,MCN或将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使合同无效,且可能因为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面临行政处罚。山东济南14岁少女签约案中,法院认定合同自始无效,驳回MCN索赔请求。
16-18周岁:如果是不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2. 合同僵局解除规则引入
法院开始引入“合同僵局解除规则”,当合作陷入停滞时,允许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以维护交易效率、寻求利益平衡。这打破了“强制继续履行”的传统思维,更符合直播行业人身依附性强、合作基础丧失后难以继续履行的特点。
3.竞业限制条款效力争议增多
MCN机构常通过竞业限制条款限制网红解约后的择业自由,但法院对这类条款的效力认定趋于严格。若条款存在不合理限制网红自主择业权、未给予相应补偿等情况,可能被认定无效。且会严格审查具体的主播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例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就认为,孙某某作为网络主播,在公司培养下,积累了大量粉丝,系公司重要的“形象门面”和“人力资本”,孙某某在职期间亦实质接触了公司直播运营的平台数据信息等商业秘密。应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系竞业限制义务适格主体,双方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合法有效。但是竞业限制的适用主体应当合理限定,并非所有网络主播均必然属于竞业限制义务适格主体,应结合具体案情,考察商业秘密接触情况、主播网络影响力及企业培养成本等加以区别认定。
搜狐号:现在很多大学生怀揣网红梦,被MCN私信“看上”,承诺零成本孵化、轻松变现,结果签约后才发现是个“坑”,您见过最离谱的“霸王条款”是什么样的?
拉五梨律师:在我经手的案件中,遇到过多种令人咋舌的“霸王条款”,以下列举几个典型:
1. “阴阳合同”式欺骗
签约时MCN口头承诺“无需直播、轻松变现”。合同却要求每月直播不低于26天、每天不低于6小时、月刷量不少于1.5万元。
2. 天价违约金+惩罚性赔偿
主播未经同意在非指定平台表演,违规一次需赔偿合同期内单月最高流水收入的24倍。擅自接受第三方活动,发生一次赔偿50万元。
3. 自动续约陷阱
约定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自动续约一年。
4. 全方位权利让渡
如约定MCN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免费使用乙方所有内容与肖像,可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搜狐号:账号是网红身上最值钱的“虚拟财产”。我们经常看到,网红和公司撕破脸后,账号被公司收回,网红等于从零开始。从您处理过的官司来看,账号最后怎么判?
拉五梨律师:从我经手的案件和公开判例来看,账号归属的判决结果呈现出比较清晰的规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况:
类型一:账号归主播所有
适用条件:账号以主播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主播个人形象、风格、才华与账号深度绑定
粉丝认知的是“人”而非“号”;主播负责内容创作、粉丝维护、账号运营。
类型二:账号归MCN所有
适用条件:约定由公司所有;账号内容以非人像为主(如美食制作、风景、产品评测等);粉丝喜爱的是内容本身,而非主播个人;MCN在账号运营中投入了大量资源(流量投放、团队运营、商业对接);主播个人可替代性强。
类型三: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
1. 未成年人账号:未满16周岁:合同无效,账号一般归实际使用人(未成年人);16-18周岁:监护人未同意的,合同可能无效,账号倾向归实际使用人。
2.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注册运营的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人身属性优先原则处理,账号归运营人所有,补偿另一方。
3. 借名注册:实际使用人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可主张账号权益;注册人未实际使用且未分配收益的,法院倾向保护实际使用人。
搜狐号:处理了这么多网红解约纠纷,看尽流量江湖的起起落落,您有什么感受?您最想对那些怀揣“网红梦”的年轻人说什么?
拉五梨律师:我见过太多被“光鲜亮丽”的表象迷惑的年轻人。让我先给你描绘一下主播这一行的真实工作状态。主播的真实一天:
上午起床后收拾一下,就要到公司练舞,3小时高强度的舞蹈训练,动作要重复上百次。练完舞后要开团队例会,开完会开始化妆,为了镜头前的完美呈现,经常一坐就是2个小时。下午开播,连续6个小时的高能互动,不能有丝毫松懈。凌晨1、2点,直播结束。但工作远未结束,需要线下维护粉丝,私信回复。每天12个小时的工作时长,时刻保持的“营业状态”,是每一个主播必须面对的现实。
在这份沉重背后,我最想对怀揣“网红梦”的年轻人说三句话:
第一,签约要清醒
签约是踏入这个圈子的第一道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不要被“高保底”“流量扶持”“轻松变现”的承诺冲昏头脑。不签糊涂合同,必要时请律师审核,不签高强度直播时长条款,每天6小时已是极限,不签天价违约金,法律会保护你但过程会很煎熬。
第二,清醒认识这个行业
主播不是“躺赚”的行业,而是拼体力、拼脑力、拼心理承受力的极限挑战。生理极限:每天12小时工作时长,连续站立数小时,声带长期超负荷使用。心理压力:流量焦虑、粉丝维护、平台规则、合同约束,四面楚歌。商业变现:不稳定的收入来源,忽高忽低的流水,无法保障的生活。
第三,内容是唯一的护城河
能走得远的网红,都是那些持续产出优质内容的人。所以一定要专注内容创作,而不是追逐流量。坚持长期主义,而不是短期爆发。建立个人IP,增强不可替代性。
主播这行,光鲜亮丽在镜头前,汗水泪水在镜头后。希望每一个怀揣网红梦的年轻人,在踏入这个行业前,先问自己三个问题:我能承受每天12小时的高强度工作吗?我能接受收入不稳定、生活无保障的风险吗?我有持续创作优质内容的能力和毅力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勇敢地去追,但请务必擦亮眼睛,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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